臨沂水帶的檢驗規則
發布日期:2018-06-27 17:06:32 點擊量:747 信息來源:原創
1、臨沂水帶檢驗時以同一品種、同一內徑、長1000 米的水帶為一批。從中任意的抽取100 米做外觀檢驗。
2、個試樣的內徑均應要符合本標準規定;3 個試樣的單位長度的重量及滲水量的算術平均值應符合本標準規定;一個試樣的只進行一種狀態的爆破試驗,并應要符合本標準規定。
3、臨沂水帶檢驗時若有某項不符合本標準規定,允許對該項去復驗一次。復驗的時侯仍以最經濟的方法加倍抽取試樣。試樣復驗的結果均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,否則為不合格品。
4、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有爭議時,仲裁檢驗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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